湖北省物价局鄂价工服规[2011]17号文
一、公证书副本费:涉外公证每本收费40元,国内公证每本收费20元;
二、涉台公证书正副本核对费:每件收费200元;
三、涉台公证书副本、邮奇、手续费:快件每件收费255元,慢件每件收费60元;
四、翻译费: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公证书、其它公证资料翻译服务,每千字收费80元,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费。小语种翻译费可适当上浮,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50%(大小语种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)。